Sunday 28 June 2015

同性恋因不因该合法化?

今早画过电话发出的早晨闹钟后,随之看到的是一则振奋人心的消息。美国最高法院历史性的判决,全美50州同性婚姻合法化。叛决书宣读后庭外的支持者欢呼声不断,面子书上的彩虹潮也随之而来。

道德观念
同性恋最大的阻碍来之于道德伦理上,由于同性恋是违反自然法则的恋情,因此大众无法认同这概念。我们把眼睛放回看,晚清的社会流行为女生裹脚,为了不让女生常出门,而当代的人都认同这套思维,因此有了脚裹得越小就越美的说法。当有人质疑这做法时,当代人的反应就像今日反对同性恋合法化的人一样,因为抵触了他们所认同的道德价值观上。

法律
法律是因一个社群的习惯,文化,知识背景,和宗教教义等所制定的社会准则。法律最大的约束不是处分的重与轻,而是良心。同性恋在法律上能得到肯定,无可否认政治扮演了一定的角色,如同黑权运动一样。当黑人在法律上得不到保障的时代,他们被迫为奴,即便受了教育也无法和白人有同样待遇,甚至到餐厅用餐或搭公交车都有指定的座位。当法律给与他们平等的待遇时,歧视虽没因此不见,但也锐减了不少。
社会架构的冲击

当法律允许同性恋的存在,这意味着有更多的同性恋者将能组织属于他们的家庭,其中包括了合法领养孩子。因此有些人担心这风气将会印象下一代的性取向。一部由真人真事改编的电影《爱回来》叙述了一对男同性恋的同志家庭领养了一位因为妈妈是毒虫而被弃养的孩子,而这孩子患有唐氏综合症。由于当时的法律是允许同性家庭,因此“唐宝宝”的两位父亲展开了一场法律战争。由于当时的社会和法律是不允许这类事件的合法化,因此唐宝宝马克被迫再次离开一个能得到爱的避风港,而原因就是马克最喜欢的玩具是洋娃娃。虽然剧情没能讲述马克长大后的性取向,但一个同志家庭养育的孩子未必日后的性取向会和父父或母母一样,因为当今的同性恋者都来之一个普通的家庭。

中国女权革命志士秋瑾曾说过一句话“在中国,男子是强者,女子一直受压迫,那些封建社会总会想一些野蛮的理法来束缚女子,愚弄女子”最终他因自己的理念死于断头台上。当时的她被世人痛骂是一位伤风败德的女子。林肯一个被后人敬仰的政治伟人,在他宣布争取黑奴解放时,被世人认定他是一位出卖白人的混蛋。秋瑾和林肯所争取的不是当代人的利益,而是为后人种树,他们被当代人臭骂,反被后人敬仰,因为树长大了。


2013年教宗方濟各在结束巴西访问时,在机上被记者问到有关同性恋,他回说“很多人在讨论同性恋运动,但在这课题上重要的是,我们要分辨同性恋和同性恋运动。同性恋运动是不好的,但如果有人是同性恋者,他愿意寻求神,而且是善良的人,我是谁?竟可能论断他们呢!圣经里的教导已经解读得很清楚,即便是神职人员任何人犯错,他们要跟神诉求宽恕,神就原谅她们,神不纪念她们的罪就被赦免了”。没错!爱罪人,恨罪恶是教会从小到大教会我的“基督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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