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4 August 2014

罷駛與自由

由於過路費高漲,導致巴士司機罷駛,拒絕載送乘客越堤,乘客被迫徒步入境新加坡,同時新山關卡附近的道路也出現車龍。

先撇開政治因素或利益問題不說,巴士司機癱瘓關卡的行為是對是錯?是否允許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抗議民眾常會說國民有集會的“自由”。這說法的確沒錯,因為憲法賦予國民集會的“自由”。但多少人認識“自由”呢?哈佛大學教授麥克桑德爾在正義課堂裡提出自由至上的解說。自由意味著個人願意承受多少風險的決定權,只要沒給第三方帶來困擾,並有能力為此決定付上全責,那麼你絕對能行使你的自由權。

反觀近日發生的巴士罷駛事件,試問是否受困車龍裡的司機都擁有一致的意願就為抗議新山關卡調高過路費而進行罷駛活動呢?

不幸的,在車龍裡也有第三方的存在。他們本沒意停下車輛一同參加罷駛活動。但由於前方的路已被堵死,造成第三方的車輛寸步難行,因此無法安全的把乘客載往目的地。在影響第三方之下的抗議罷駛活動如何行使正義的自由權呢?

話說,憲法給與國民的是“集會”的自由權,非“癱瘓”權。巴士司機癱瘓關卡不應該被國人稱好,因為這不但是違法,同時也破壞了公共秩序。

巴士司機的作為是霸道的,他們沒考量第三方的利益,這行為比調高過路費更可恥。如果類似事件再次上演,我支持警方理智的使用武力清場,因為癱瘓公共秩序的罷駛活動是違法的,警方必須強硬起來捍衛大眾的利益。(星洲日報/言路‧啊布丁丁)

受困在车龙里的巴士

正排队乘搭巴士越的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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